因为氨气超标,尹先生等世纪城小区业主将开发商诉至法院要求退房。经过两审后,尹先生等8户业主对装修费等赔偿问题仍有不满。经过检方抗诉,市高院裁定由市一中院再审此案。昨天下午,市一中院开庭再审此案。
在昨天合并审理中,有两名检察官出庭支持抗诉,并表示原审判决在计算退房利息及赔偿业主装修费上有问题。业主方再审阶段的代理律师王云志说,在抗诉书的基础上,业主们提出的诉求是,上海到长沙货运专线要求按房屋装修费原值赔付、索要购房款的利息。此外,王云志还说,其中有2名业主提出支付房价上涨差价损失,原审法院对这一原审诉求漏判了。
被告房地产公司的代理人则表示,业主们的房屋装修费应有折旧,应该按退房时的现值计算,而业主们一直居住在房子里,按租金计算的房屋使用费足够抵消购房款的利息。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案件回放
氨气超标 世纪城业主要求退房
2000年8月,尹先生与北京金源鸿大房地产公司签订商品房预售契约,购买了海淀区世纪城(上海到张家界货运专线)四区的一套房屋。尹先生入住后发现室内异味严重,并导致时常头疼。经检测,发现屋内氨气浓度高于国家标准。还有不少户业主也做了检测,结果一样。于是,尹先生将开发商告到海淀法院,要求开发商退还购房款以及各项损失。与尹先生相同,不少世纪城业主也提起类似诉讼。最终,海淀法院判决双方解除合同,业主退房开发商退款并赔偿损失。判决后,有8户业主提出上诉,尹先生也在其中,尹先生认为装修费赔得太少了。2005年12月,一中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