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意外事故,使网管检修工老吕摔成了植物人。老吕所在的工程维护公司却否认这是一起工伤事故。为得到工伤认定和赔偿,老吕的家属费尽周折。最近,经上海徐汇区法院对这起工伤索赔案的审理,植物人老吕得到62万余元的工伤补偿费。
骑车摔倒致一级伤残
今年52岁的老吕曾是一家工程维护公司的职工,从事网管检漏工作。由于工种的特殊性,公司为他配备了一辆轻便摩托车。几年前的一天晚上,当他开着摩托车途经陕西南路时,不慎摔倒在地,顿时不省人事。送医院抢救后,被诊断为严重脑外伤。
这起意外使老吕变成了植物人。为得到工伤补偿费,家属多次与公司交涉,都被公司断然拒绝。于是,老吕的家属向有关部门求助。经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老吕遭遇的伤害事故属于工伤事故,由于老吕生活完全不能自理,被劳动鉴定委员会评定为一级伤残。
工伤认定书作出后,引发了多起诉讼。为了摆脱赔偿责任,老吕所上海至湘潭物流在单位在提起行政复议后又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工伤认定书。而老吕的家属则以工伤认定书和伤残评定为凭,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被告公司支付医疗费、伤残补助金等共计100多万元。
不偏不倚秉公办案
接手该案后,承办法官钱文珍连续走访了工伤认定部门、被告公司,并特地去医院探视了老吕。在对案情所有细节了如指掌后,钱法官安排了庭审。
庭审中,被告公司认为,由于老吕在受伤后一度中断治疗,才造成一级伤残,因此公司不应对此负责。被告公司的答辩激怒了老吕的儿子,他说“正是由于被告公司拒绝赔偿,才使家父得不到有效的治疗,以致变成了植物人。”情绪激动的小吕大闹法庭,使庭审无法正常进行。
钱法官当即对小吕作出司法拘留的处罚并进行法制教育和心理上海至衡阳物流疏导,使其认识了错误,并保证做到理性诉讼,理性维权。
最终判决认定,老吕的伤害结果和工伤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被告公司的辩称意见缺乏事实依据,法院不予采信。判决认定被告公司应支付医疗费、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共62万余元,同时还应为老吕补缴养老金等相关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