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08”特大涉烟案件是迄今由公安部和国家烟草专卖局在四川督办的首起案件,也是迄今我省警方侦破的最大一起假烟案。
● “4·08”案查获各类假烟10万多条,涉案金额高达3000多万元;犯罪网络遍布10多个省区市,抓获犯罪嫌疑人34人。
● 12月25日,成都市郫县公安局召开新闻通气会,就“4·08”特大生产、销售伪劣卷烟案向社会通报。
小案件牵出“大鲨鱼”
2007年8月,成都锦江烟草专卖局向郫县公安局报案称,有人在郫县境内长期销售假烟。
经过近1个月的艰苦工作,案件得到了突破:2007年9月17日,民警和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在郫县犀浦镇,现场挡获运输假烟的犯罪嫌疑人赖金火,查获案值15万余元的假烟。
经过突审,赖金火交代,他的假烟是从其上家周平、罗朝明处进货。警方从赖金火的手机上发现有大量还没有删除的进货、发货信息。警方立即意识到,这背后肯定隐藏着一个庞大的销售假烟窝点。
为了不打草惊蛇,民警对周平、罗朝明进行了3个月的侦查和监控,并于去年1月5日在新都区三河镇发现了假烟仓库,抓获正在装卸假烟的周平、罗朝明,查获案值26万余元的假烟。更重上海至张家界货运要的是,民警现场查获了一本记录详细的账本,上面密密麻麻记录了100多名假烟的买家,范围遍布省内和重庆、陕西、新疆等地。账本还显示:仅仅2007年11月就销售价值300多万元的假烟。
可在审讯过程中,周、罗二人一口咬定,他们只是负责为新都一个外号叫“周眼镜”的人送货。送货后,他们把有关单据交给“周眼镜”,“周眼镜”负责收货款。
事后查明,周平就是所谓“周眼镜”周建东的亲哥哥,罗朝明是其表弟。2008年4月8日,公安机关经过技术手段,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周建东,并于当天下午在成都将其抓获。由此,该案取得了重大突破,并被正式定名为“4·08”专案。
假烟工厂被捣毁
在专案组民警冉懋勇将周建东押回郫县公安局的途中,从周建东身上搜出5部手机以及只有4页纸的一个账本。在其中的一页账本上,记录着库存假烟的品种、数量以及出库情况。看到账本被搜出,周建东显得很紧张,
“给你20万元,请你把账单销毁吧。”冉懋勇断然拒绝。回到郫县公安局后,周建东提高了价码:“你帮我把账单销毁,我给你100万元。”但再次遭到民警拒绝。
周建东对自己销售假烟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矢口否认生产假烟,更不承认有假烟生产的地下工厂。
专案组从周建东身上的多部手机中的通话记录和短信来往,经过反复比对和技术手段,掌握了近期将有一大批假烟以及生产假烟的原辅材料从福建运到四川,并分别在4月12日、4月17日查获该团伙正运往成都的两卡车假烟和烟丝,案值近1000万元。
既然查获了大量的烟丝,就证明必有假烟工厂,但工厂又在哪里呢?
专案组对周建东所有的社会关系进行了一个多月的摸排,终于查明其在什邡市马井镇菠萝村的假烟工厂,现场抓获制假人员17名。当民警把这一消息告诉周建东时,他彻底崩溃了,主动交代了其设在什邡市皂角镇义桥村的假烟包装工厂。
后经过公安机关的技术手段,锁定了该案的另一主犯“老林”,真实名字林志能,浙江人,并于2008年6月22日在上海将其抓获。
“假身份”合伙造假烟
公安机关审理查明,自2004年以来,林志能、欧阳(在上海至长沙货运逃)认识了在成都做假酒、假烟生意的周建东,专门销售从福建购进的大量假烟,层层单线联系,并逐步建立了以成都为据点的庞大的销售网络。2007年9月,3人为谋取更大的利润,分别出资33万元,建立制假工厂。林志能负责联系机器设备、原辅材料和制假技术工人,周建东负责联系场地,欧阳负责生产和管理。
周建东在寻找场地时,想到了什邡市马井镇菠萝村任村干部的亲戚叶某,叶某答应把自己的自留地建成制假工厂,年租金2万多元,并在制假工厂打工,负责为工人买菜做饭。为了掩人耳目,该团伙把制假工厂建在地下,地上则是“道具”——养鸡场。
“连对方的真实姓名都不知道,竟然合伙做‘生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