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到长沙物流25岁的镇妇联主任杨晶晶的意外死亡引起了媒体和坊间的极大关注,短短数日内,她的死因便经历了从“奸杀”到“轧死”再到“因公死亡”的“进化”过程,更是为事情蒙上了一层扑朔迷离的面纱。警方经过调查已排除了“奸杀”的可能,认定杨晶晶系交通事故致死。据称,当地政府已按照“因公死亡”来处理杨晶晶的事。但当地群众认为,吃饭喝酒,然后遇车祸身亡,不应该算作“因公”,有关部门应该拿出“因公”处理的依据来。杨晶晶事件自始至终都跟“公”字有关。杨晶晶本人是镇妇联主任,属于名正言顺
nclick="return ForHeader.setWord(this,'word');" href="http://image.baidu.com/i?tn=baiduimage&ct=201326592&lm=-1&cl=2&">图片</a> <a onclick="return ForHeader.setWord(this,'word');" href="http://video.baidu.com/v?ct=301989888&rn=20&pn=0&的“公家人”;
上海至长沙货运她是跟随镇领导参加酒席的,陪的客应该也是“公家人”,所以应定性为“工作需要”;据常理推断,当晚的消费应该也是“公款买单”……公家人因工作需要吃公款,处处都是“公”对“公”,谁能说当事人不是“因公死亡”呢?按“因公死亡”处理利于维稳。如果按非因公死亡处理,死者家属肯定不答应,说不定就要追问当天的很多细节,例如妇联主任和谁在一起喝酒、为什么事情喝酒、为何要喝那么多酒等等,很容易造成其他“不稳定因素”。不管怎么说,妇联主任是公家人,又是为“公事”献身,按照“因公死亡”进行处理天经地义——既让公家省了心、体现了组织上对干部的关心和爱护,又让死者家属拿到了更多赔偿,各得其所、息事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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