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近日,上海至长沙货运江西瑞金万年青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与贷款人农行瑞金市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叁仟万元整,期间为一年,根据银行信贷工作的需要,江西南方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自愿为瑞金万年青提供担保,并与农行瑞金市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2、近日,瑞金万年青与贷款人中行瑞金市支行签订《授信额度协议》,授信金额人民币柒仟万元整。同时,瑞金万年青与中行瑞金市签署《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整,期间为一年,根据银行信贷工作的需要,南方万年青自愿为瑞金万年青提供担保,并与中行瑞金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3、近日,瑞金万年青与贷款人中行瑞金市支行签署了《借款合同<补充协议>》,双方同意于2009年9月18日签订《人民借款合同(中/长期)》的第八条规定的担保方式做如下修改:
1、由瑞金万年青提供最高额抵押,并签署编号为2011年瑞中银信抵字05号、2011年瑞中银信抵06号的《最高额抵押合同》 。
2、由南方万年青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签署编号2011年瑞中银信保字12号的《保证合同》。
根据合同第八条约定,可以由借款人提供新的担保,因此本次修改是符合合同约定的。上述事项经过江西水泥第五届董事第三十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并由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