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物流”一词于80年代中后期开始盛行,当时它是对物流环节的要素进行外包的一个主要考虑方面。在1988年美国物流管理委员会的一项顾客服务调查中,首次提到“第三方服务提供者”,这种新思维被纳入到顾客服务职能中。它也被用来描述“与服务提供者的战略联盟”,尤其指“物流服务提供者”。合同制物流(Contract logistics)也是指物流职能的外包。从更大范围看,不仅仅包括仓储、运输和EDI信息交换,也包括订货履行、自动补货、选择运输工具、包装与贴标签、产品组配、进出口代理等。对上述提及的服务和其他许多服务,企业正愈加转向由合同制供应商提供。
现在,第三方提供的主要物流职能(运输、仓储、物料管理与辅助性管理)已占20%以上,而在 1982年不到10%。这种外包倾向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汽车运输业放松管制、大量的仓库/运输供应者业务的不断熟练,以及用户和提供者之间重要的物流与市场信息通讯体系的建立。个人计算机的增长和EDI的推广方便了外包协议的执行。
第三方服务的用户与提供者之间的战略联盟、物流伙伴关系均要求彼此更多的信息公开,打破传统的业务关系束缚,从“基于交易上”的业务关系向更为一体的、长期的“伙伴关系”转变。这种业务关系带给双方的明显利益,是系统的可靠性提高、顾客服务的改善以及更有效率的成本业绩。对用户或第三方供应者来说,要摆脱比较传统的“交易”关系的影响是不容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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